湖南師大附中“國科大獎學金” 評定細則
發布:通用技術組 來源:通用技術教研組 日期:2016-04-26 人氣:
一、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科學,品學兼優,身心健康,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立志為國效力的在校生;
2.學習成績優良,達到全年級總成績的前10﹪(高二、高三按文、理傾向科目分別排序;高一、高二依據上期期中、期末和下期期中總成績三次考試的平均總分,高三依據第一至第八次月考成績的平均總分)。
(二)獲獎條件
獎勵對象為科技創新大賽或研究性學習成果評比獲市級獎及以上者,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500字以上研究論文的學生,或小發明、小制作申請獲得國家專利或獲市級以上獎勵者。
(三)評獎辦法
一等獎:具備基本條件,并且獲得過專利成果者,或在國家或國際刊物發表1500字以上相關論文者,或者相關研究性學習成果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者。
二等獎:具備基本條件,并且小發明或小制作獲得省級以上獎勵者,或在省級刊物發表1500字以上相關論文者,或者相關研究性學習成果獲市級一等獎以上獎勵者。
三等獎:具備基本條件,并且小發明或小制作獲得市級以上獎勵者,或在市級或校級刊物(校報或白帆)發表1500字以上相關文章者,或者相關研究性學習成果獲校級一等獎以上獎勵者。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自行申報,逐級審批,學校審查,張榜公布,獎金發放
三、評定程序
1. 發布通知。紙質通知發放給各年級組組長和班主任,電子稿通知掛校園網;
2.本人申請。學生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填寫《國科大獎學金申請表》,并提供考試成績單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 班級推薦。班主任根據學生申請材料、平時綜合表現等進行審查,并征求3名以上任課教師的意見,經審查符合評定條件的,推薦至學校評定小組評定;
4.學校組織成立專門的評審工作小組,進一步對班級報送的候選人相關材料匯總并審核、確定推薦名單,并上報校務會審定;
5.校務會審定通過后確定獲獎名單,由評審小組在全校范圍里公示3天;
6.張榜公布,予以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學金。
四、評定時間
(一)工作日程
日 期 | 安 排 | 負責人 | 工作地點 |
4月25日(星期一) | 下發申報通知,電子版掛校園網 | 萬紅梅 | |
4月25日(星期一) | 召開年級組長、班主任會議動員落實 |
陳迪勛 郭在時 黃雅芩 |
圖書館 報告廳 |
4月29日(星期五) |
個人申請,班級推薦 在課件中心→教學與課程處→萬紅梅→2016“國科大”獎學金申請表→*班級下載申報表格,以班為單位填寫好后提交至對應的文件夾內,并將文件名改為“*(某某班)2016國科大獎學金申請表”(同時上交電子稿和紙質稿) |
年級組長 班主任 教學與課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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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8日 (星期五至星期日) |
評審工作小組審核,報校務會審定,結果公示 |
張勝利 郭在時 |
三會議室 |
5月10日(星期二) | 材料整理,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報送至中國科學院大學招標公室 |
張勝利 姜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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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星期五) | 表彰頒獎 | 郭在時 |
學生 活動中心 |
1. 獎學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2.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得參評:有不良嗜好者;有不誠信記錄者;有違反學校紀律行為者;在申請該獎學金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六、評審工作小組
組 長:謝永紅
副 組 長:張勝利 郭在時
組 員:彭榮宏 姜小明 蔡任湘 黃雅芩 吳 卿 袁建光 李 勇 賀仁亮
材料整理:萬紅梅 謝玉蓉
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