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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學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38號)的文件精神,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和公益一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參保工作。我校屬于此列。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直接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為切實落實省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與安排,加快工作進度,按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302號)要求,現就我校養老保險參保數據采集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建工作班子
學校專門設立湖南師大附中養老保險數據采集工作組,負責全校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數據采集與審定工作。成員如下:
組 長:謝永紅、曾少華
副 組 長:黃月初、劉邵來、周 瓊
組 員:樊希國、彭榮宏、陳迪勛、羅培基、莫 暉、張宇紅、
劉偉立、張潤齊、任 瓊、熊瑞蘭、關慶湘、王 纓
二、數據采集審核申報程序
此次養老保險參保數據采集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信息、編制內在職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基本信息。
(一)參保信息填錄
按照有關規定,首先由校辦公室人事、勞資、檔案等相關工作人員共同清理我校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厘清參報信息中涉及的人員身份、單位性質、工作變動等相關情況,確保數據采集的指標項目與實際情況一致。然后在采集軟件中如實、完整填錄、生成上報電子數據文件,并打印制作本單位《參保工作人員基本信息匯總表》、《參保在職人員基本信息明細表》、《參保退休人員基本信息明細表》三類表格的初審稿。
此項工作計劃在11月27日前完成。
(二)參保信息審核
我校參保人員(在編在職人員及退休人員)核對數據采集中的個人信息,如有異議,現場進行補充、更改認證,校驗核實準確后簽名認定。
此項工作計劃在11月30日-12月2日開展。
如果個別教職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在此期間來學校核對參保數據,可電話聯系進行核對。若教職員工在此期間不進行數據核對,將視同其本人認可學校采集的參保數據并進行上報。
數據核對地點:校辦公樓二樓校辦公室205室、一會議室
聯系電話:88875099、內線電話2213
(三)參保信息上報
校辦公室人事勞資工作人員按照省人社廳相關規定將采集的單位參保數據等資料,分別報送主管部門、編制部門審批,審批完成后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參保登記。
根據人社廳要求,此項工作必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此次參保數據采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工作難度大。請各相關部門及人員高度重視,配合學校廣泛開展宣傳動員,積極加強溝通協調,妥善解決采集過程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采集工作順利開展。
學校養老保險數據采集工作組要抓緊組織實施,指定專門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的參保范圍認真全面核實相關情況,工作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1、做好參保范圍的界定工作,明晰參保人員范圍。
2、清理編內在職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情況。對在2014年10月1日后發生的在職工作人員新進、調動、離職、退休等情況做好登記,為下一步辦理養老保險人員異動做好前期準備。
3、核實參保人員工資收入和標準等信息,整理統計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年的工資收入和2014年9月工資標準及當前的工資構成項目,并按照規定確定納入繳費基數的項目和具體繳費基數。
4、做好原曾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清理工作。全面掌握符合本次改革參保條件的工作人員中,原曾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地方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有關情況,并在采集軟件中準確填錄,為下一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做好前期準備。
5、如實準確填報參保數據與信息,并注意采集數據信息的保密,確保按時完成參保數據的采集上報工作。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