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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大附中關于做好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一、推薦范圍
我校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的現有在編在崗人員,凡符合《實施方案》規定的正高級教師基本標準條件的,可申報參評,由學校、主辦單位、省教育廳進行考核推薦。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不屬于申報推薦范圍。
二、名額分配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部署要求,各有關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推薦指標總數為6個,其中,一線教師占比不少于推薦總人數的70%,正校(園)級領導以及教研機構、教師培訓機構、校外教育機構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占比不超過推薦總人數的30%,小學幼兒園、初中、高中都需有推薦對象。
省教育廳以各學校(單位)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副高級教師數為依據確定推薦名額,我校推薦名額分配為2個,可直接按照分配的名額組織申報推薦。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養
(1)具有正確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系統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觀點,不斷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養。
(2)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可持續發展。
(3)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持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以及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基本內涵和體系。
2、法紀意識
(1)依法執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規章制度。
(2)廉潔從教。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維護人民教師崇高職業形象。不私自在校外教育機構兼課兼職;不亂收費,不推銷或變相推銷商品和課外書刊、教輔資料;不組織學生成建制補課。無“學錢交易”、“以教謀私”、“有償家教”、“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托家長辦私事”等行為;無任何抄襲、剽竊和侵占他人勞動成果等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
3、敬業精神
(1)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
(2)努力探索教育規律,根據不同時期的人才培養規格要求,選擇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的教育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忠于職守,服從工作安排。認真抓好教育教學的每個環節,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注重教育教學感悟和反思。
4、育人行為
(1)以學生發展為本,充分了解學生發展需求,注重個體差異,尊重、愛護學生,平等、公正地對待并嚴格要求每一個學生。
(2)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身心健康,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3)多元化評價激勵學生,耐心細致教育學習上有困難的學生,無單純以學習成績評價學生、公布學生考試名次等現象。
(4)沒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不泄露學生的個人隱私。
5、學習態度
(1)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不斷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
(2)不斷學習、準確把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發展的新形勢與新要求,不斷學習和掌握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新進展,不斷學習新技術、新方法。
(3)潛心鉆研業務,具有不斷地自我超越、自主創新的精神和能力。注重將理論學習與本職工作相結合,不斷提高專業素養。注重將所學的先進經驗和成果與本校本班的實際相結合,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4)繼續教育達到規定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完成相應的學時(學分)培訓任務。
6、師德師風、身心條件
師德師風優秀,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具備從事教育教學的身心條件。
7、資格要求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的教師資格。
8、其他要求
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剛性要求,論文區別對待。
(二)業務能力水平
1.教育藝術高超,育人業績卓著
(1)具有先進的教育思想,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將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發展與品德養成相結合,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任現職以來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精通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善于針對不同類型的學生設計不同的培養方案,提供適應其特點的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3)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學科教學中的德育元素,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方法論,充分發揮學科教學的育人功能。
(4)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能夠針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社區教育發展等提出指導性意見或方案。
2.教學業務精湛,教學效果優異
(1)課堂教學效果優異,所教學生學習興趣和動機得到充分培養,學習方法得到有效指導,所教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強,課程教學考核等級達到良好標準,教學綜合評價優良率在80%以上,教學效果在本區域內同學科層次處于領先水平。
(2)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標準體系和專業知識,能準確把握和創造性地使用教材。
(3)備課精益求精,教學方案針對性強,富有創新精神。
(4)課堂教學能夠駕馭自如,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在課堂中得到充分體現,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本區域內同行的一致認可。
(5)學生課業負擔輕,作業有層次、有梯度,作業量適度,作業內容和形式多樣化,具有學科特色,富有創新性。
(6)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學科特點和教學要求,創造性地組織、指導開展課外實踐活動或參與各類競賽。
(7)具有市級學科(專業)帶頭人或市級骨干教師等相應稱號。
3.研究能力超群,教研成果豐富
(1)具有主持、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示范和引領作用。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或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過獨創性的教育教學研究著作或論文,或持有國家承認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主持的課題獲市州以上獎勵,或有經縣市區教育部門組織同行專家鑒定或推薦的成果。
4.示范作用顯著,區域同行公認
(1)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為本區域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很強的團隊精神,在學校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積極參與本區域教師培訓工作,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干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積極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在推動學校發展、促進學科建設和先進教育理念的推廣與普及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三)任職資歷等其他條件
1.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累計有兩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職業中學教師任現職以來須具有每2年在企業實踐1個月以上的工作經歷,職業中學文化課教師任現職以來須具有每2年在企業實踐2個星期以上的工作經歷。
3.教學工作量飽滿(管理人員的教學工作量不少于一線教師的1/3,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實訓指導課教學任務達到要求)。
(四)破格條件
破格申報正高級教師職務,其近五年年度考核須具備一次及以上優秀等級,且任現職以來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第1、2項二選一,第3至5項三選一。
1.在師德師風方面表現突出,其先進事跡獲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或先進事跡被國家級主流媒體宣傳報道。
2.在教書育人方面成績顯著,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
3.在教育教學方面指導至少2名學生在國家級比賽、競賽中獲得第一名或一等獎。
4.主持過國家級重大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研究,研究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并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
5.獲得國家級教育教學成果獎或優秀教改成果獎等。
四、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正高級教師任職條件的人員自主申報,向學校(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材料報送要求及種類見《通知》的附件2),并作出真實性承諾。
2.學校推薦。學校按照規定要求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委員會人數原則上不少于7人。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參照各類人員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采取多種方式綜合測評,推薦參評人員。擬推薦參評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資歷、繼續教育、獎項、業績等)須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薦參評對象的教學過程、教學方式、教學手段、教學藝術及教學效果,客觀反映推薦參評人員的教學理論素養和實際教學能力,學校對推薦的參評對象須提交一堂完整的授課視頻。
3.省教育廳職改辦考核推薦。組織同行專家對照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通過實地考核、審閱材料等形式,對參評人員進行綜合考評,確定擬推薦人選并公示。
五、材料報送時間
學校按照分配名額和有關評審材料報送要求及種類,統一由校辦公室負責報送推薦對象參評材料及各類信息資料。
報送時間:評審材料須在2016年11月14日前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主管部門將不再受理材料上報、補充、更換事宜。
六、工作要求
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要深刻認識開展中小學正高級教師申報推薦和評審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都有申報的機會。要嚴格標準條件,嚴肅工作紀律,做到規范操作,公開透明,監督有力,真正把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區域同行公認、在教育教學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推薦出來。
點擊下載附件: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78號)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