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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大附中2017年公開招聘方案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校辦公室,具體協調、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愛生敬業,性格開朗,友善寬容,具有團隊精神和合作意識,能服從學校安排。
(四)具有較強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專業對口,能勝任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及要求。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園網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湖南師大附中執中樓二樓一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同時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計算機等級證、職稱證、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任教(職)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直接到湖南師大附中報名。
因個人填寫失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師大附中校園網網站公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地理、體育教師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復習用書。
面試和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和試教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語言表達、形象氣質、綜合分析能力等;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
2)應聘生活輔導教師、教務專干、課程管理兼招生專干、會計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30%、面試占綜合成績30%、實際操作占綜合成績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復習用書。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和實際操作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語言表達、形象氣質、綜合分析能力等;實際操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動手能力。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師大附中校園網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與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社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
新錄取聘用的工作人員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學校的崗位競聘后確定,如對應崗位無職數空缺則高職低聘。
咨詢電話:0731-88875099(湖南師大附中校辦公室)
監督電話:0731-88645399(湖南師大附中紀檢辦公室)
附:湖南師大附中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2017年5月5日
附件 | |||||
湖南師大附中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 |||||
崗位名稱 | 計劃 | 專業 | 年齡 | 學歷 | 要求 |
數學教師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物理教師 | 3 | 物理學、物理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化學教師 | 1 | 化學、化學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生物教師 | 1 | 生物科學、生物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英語教師 | 2 | 英語、英語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地理教師 | 1 | 地理科學、地理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體育教師 | 2 | 體育教育訓練學、體育教育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
生活輔導教師 | 1 | 教育管理、教育學 | 45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有教師資格證、初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具有高中生活輔導工作經歷者優先。 |
教務專干 | 1 | 教育學、漢語言文學 | 40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有教師資格證、初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具有高中教務管理、學籍管理工作經歷者優先。 |
課程管理兼招生專干 | 1 | 教育學、漢語言文學 | 40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有教師資格證、初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具有高中課程管理、學科競賽管理、招生工作經歷者優先。 |
會計 | 1 | 財務管理、注冊會計師 | 40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初級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省示范性高中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具有高中財務工作經歷者優先。 |
備注 | 45歲以下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40歲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