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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大附中2019年度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方案
一、推薦范圍
我校現有在編在崗人員,凡符合《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關于高級教師、一級教師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者,可申報參評,學校進行考核推薦。申報人員在9月27日以前達到退休年齡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報參評。
二、名額分配
學校根據現有崗位職數情況,經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審定,核準我校高級教師推薦指標數為4個,一級教師推薦指標數為3個。
三、申報條件
參見《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條件(附件3)。
四、工作機構
學校依規組建教學測評委員會、考核推薦委員會。
教學測評委員會負責制定教學測評工作方案,對申報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的教學工作進行量化測評,測評內容:①系統承擔課程講授情況;②教學工作量;③教學效果;④教學改革成果;⑤指導學生實習、社會調查;⑥教書育人成效等。
考核推薦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員的基本條件、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初審,參照各類人員的申報評價標準,采取多種方式綜合測評,推薦參評人員。
五、推薦程序
1.明確崗位。學校根據本年度的總職數情況以及各教研組的職稱結構比等情況,確定申報學科。
2.崗位公示。學校將確定的本年度高、中級職務評審總職數和申報學科向全體教職工進行公示。
3.個人申報。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自主申報,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并作出真實性承諾。
4. 資格初審。學校人事職改部門(校辦公室)按照國家和省職稱改革工作有關文件規定,嚴把材料初審關,逐一審核申報人員的各種證件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簽署審核人姓名。
5.教學測評。教學測評委員會,對申報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的教學工作進行量化測評,測評的內容為:①系統承擔課程講授情況;②教學工作量;③教學效果;④教學改革成果;⑤指導學生實習、社會調查;⑥教書育人成效等。
6.學校推薦。
(1)考核推薦委員會參照各類人員申報評價標準,采取(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征詢相關部門意見等)多種方式綜合測評,推薦參評人員。高級教師原則上按學校本年度職務評審總職數進行差額推薦上報對象,一級教師等額確定推薦上報對象。
(2)校長辦公會審定考核推薦委員會提交的推薦參評結果。學校按規定對擬推薦參評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資歷、繼續教育、獎項、業績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六、工作時間安排
1. 11月6日,召開校長辦公會,確定職稱工作方案及申報學科;
校辦公室負責向全校公示職稱工作方案、本年度職稱評審總職數和申報學科(2019年度參評高級教師申報學科(崗位)為:語文、地理、藝術、行政<外派集團成員校校領導> ,參評一級教師申報學科不限)。
2. 11月11-12日,申報參評人員提交書面申請并報送參評材料(材料報送要求見附件4)。
材料報送地點:校辦公室(二)(執中樓205室)。
3.11月13-14日,校辦公室組織對參評人員資格進行初審。以問卷和電話訪談形式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
4.11月15日,教學測評委員會對申報參評人員進行教學測評。
5. 11月18—19日,考核推薦委員會成員對參評材料進行審核。
6. 11月19日下午,召開考核推薦委員會會議,審議、推薦參評對象。
7. 11月22日,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學校考核推薦委員會推薦參評名單,并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8日,監督電話:0731-88645399)。
8. 11月25日—12月28日,校辦公室統一至上級部門辦理繼續教育證明,指導、協助參評人員整理報送材料(評審材料須一次性全部提交)。
9. 11月29日,學校報送參評材料。
根據分配名額和評審材料報送要求,校辦公室負責統一報送推薦對象參評材料及各類信息資料。
附件:
1. 省教育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有關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職改辦字〔2019〕17號) |
2.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44號) |
3. 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職改辦〔2019〕8號) |
4. 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材料要求 |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