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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2023年教學名師的通知
一、推薦對象范圍與名額
學校在職在崗專任教師,推薦名額為1人。
二、遴選條件
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人師表、師德高尚;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對培養優秀青少年有突出貢獻;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師生群眾公認;無違反新時代高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情況。
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6學年(2017-2023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80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中小學生主講一門課程。中小學及幼兒園人選應注重向農村地區鄉村教師傾斜。
2.非現任校級領導(承擔教學任務的副職除外)。
3.非其他國家人才項目申報者和領軍人才入選者。
三、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3月15日下午5點前,符合條件的教師向校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申報材料(見附件)。
2.學校職能部門初審后報學校黨政聯席會審議,確定推薦人選,2023年3月17日前向省教育廳報送推薦。
3.專家遴選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照要求擇優遴選確定推薦人員名單。
四、有關要求
1.學校將嚴把人選政治關、師德關和質量關,存在師德師風問題的一律不予推薦。
2.申請人需按時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提交推薦表及相關支撐材料的PDF電子稿(聯系人:周瓊,電話:88875099)。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推薦名單確定后,候選人按照國家申報要求還需準備20 分鐘現場教學錄像視頻,與其他材料一并在指定系統中上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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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國家教學名師(中等以下學校)候選人推薦表(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 |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