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是學校財務管理的一個職能部門,行使學校財務核算和監督管理職能,統一組織和管理學校各項財務工作。
財務處主要職責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 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學財務制度》《中學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學校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2、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3、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4、依法組織學校收入,多渠道為學校事業發展籌措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控制支出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負責學校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的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6、分析經濟活動,預測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財務管理意見及可行性建議,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7、加強各種收費票據的管理,做好全校票據(證)領用發放,收繳等工作。
8、協調學校與財政、教育、物價、稅務、銀行等部門的關系,做好全校物價、稅收管理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學校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浪費和流失。
10、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結構:
財務處現有職工4人,其中本科學歷4人;從事會計工作10-20年以上4人;技術職稱初級技術職稱1人,中級技術職稱3人。
崗位設置: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財務處設置以下崗位:財務處主任、附中主辦會計、廣益學校會計、基建財務會計、現金銀行出納、工資管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管理、 公積金管理、收費管理、票據管理、電算化系統管理。嚴格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各崗位相互配合,彼此制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接受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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