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新招聘教職工檔案應存放在哪?本單位還是人才交流中心?我應如何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
答:根據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權限,新招聘非編人員檔案統(tǒng)一由學校委托湖南省人才市場(原名: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辦理程序:教師本人確定檔案原存放所在地(機構名稱)——至校辦人事開具《同意調入函》,校辦將《同意調入函》發(fā)給省人才——省人才開具《調檔函》,教師本人至省人才領取《調檔函》或由省人才郵寄給教師本人——教師本人持《調檔函》至原檔案所在地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個人檔案將會由原檔案存放地直接移交省人才,教師本人不能自行提檔。
通過公開招聘新入職人員,檔案由學校管理,檔案轉移手續(xù)由學校統(tǒng)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