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成立湖南師大附中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的實施方案
發布:總務處 來源:總務處 日期:2018-04-12 人氣:
為更好地組織我校教職工宿舍區依法依規成立業主委員會,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省直機關職工住宅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暨物業服務補貼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充分發揮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維護教職工宿舍區的和諧與穩定,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校教職工宿舍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成立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實現業主自治管理和物業服務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建立業主民主協商、利益平衡的機制,實現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管理活動順利進行,創建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生活環境,以共建、共治、共享、共贏為目標,促進教職工宿舍區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力爭在2018年4月底前依法依規成立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實現教職工宿舍區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理順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關系,使業主得到優質的物業服務,改善生活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實現教職工宿舍區的和諧與穩定。
三、基本原則
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工作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進行,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揚民主,尊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強、身體健康、能維護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權益的代表選舉為業主委員會成員,組成一個讓廣大業主滿意、認真為業主服務和負責的業主委員會,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教職工宿舍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四、工作小組
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學校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
組 長:羅培基
副 組 長:李文昭 蘇艷云(桔子洲街道學堂坡社區主任)
成 員:譚 偉 李師力 彭 琳 陳長羅 鄧潔輝
五、實施步驟
成立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從3月20日開始,到4月30日完成,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20日至3月25日)
宣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目的意義和實施法步驟,使業主充分了解業主委員會的性質、職能和業主委員會的產生程序,了解業主權利和義務,了解如何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了解物業管理的有關知識等,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
(二)籌備階段(3月26日至4月11日)
1.成立籌備工作組(3月26日至3月31日)。各位業主至執中樓105室(總務處事務室)推薦或自薦本棟的聯絡員;在桔子洲街道的指導下成立籌備工作組,具體負責業主委員會的籌備組建工作;在教職工宿舍區公告欄內公示籌備工作組名單。
2.籌備工作(4月1日至4月9日)。結合教職工宿舍區的實際情況和有關示范文本制定教職工宿舍區的《業主委員會章程(草案)》,《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和《業主公約》,并在教職工宿舍區公告欄張貼公布,征求業主意見。同時組織人員做好業主登記工作,確定業主資格。
3.確定業主代表(4月10日至4月11日)。按樓棟選舉業主代表,按照實際情況和業主代表意見,籌備工作組確定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業委會的組成人數等,并做好其他準備工作,召開業主代表大會的通知須在會前2日內在教職工宿舍區公布。
(三)組織實施階段(4月12日至4月30日)
1.召開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組推選一名代表主持業主大會,要求做好會議記錄,會后交業主委員會存檔。基本程序為:
⑴由一名籌備工作組成員代表籌備工作組向大會作工作匯報。
⑵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將選票箱進行密封,當場組織業主代表進行投票選舉,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發放、收集業主的選票,在業主代表大會上唱票、計票、監票,并當場公布投票結果,然后在委員當中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業主代表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自成立之日起要在教職工宿舍區內公示。
2.登記備案。業主委員會成立后30日內,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組建材料,向街道申請登記備案。
六、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工作小組要加強對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組建工作的指導,對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及時徹底解決,決不留隱患。要精心組織,嚴密部署,確保教職工宿舍區業主委員會組建工作順利進行。
2.統一步調,協調聯動。組建業主委員會是一項涉及面大、政策性強、任務繁重、程序復雜的工作,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工作力量,要協調一致,相互配合,拿出精干力量參加這項工作,必要時可組織志愿者參與,保證業主委員會組建工作順利完成。
3.嚴格程序,依法組建。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組建業主委員會,不能出現違反法定程序和要求的現象,更不能制造矛盾、引發不穩定事件。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