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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2019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選的通知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33號)要求,為做好我校2019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和范圍
(一)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必須從在專業技術崗位和技能工作崗位上工作的在職人員中選拔。應充分考慮申報人選累積貢獻,注重推薦那些勤奮工作,在我省一線專業技術和技能工作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作出重要貢獻,其業績、成果和貢獻為同行和社會認可的專業人才。
(二)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員,擔任副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員,黨、政、軍、群機關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除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原則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
(三)已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和省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不再參與省政府特殊津貼選拔。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的離退休人員不參與選拔。
二、推薦名額
按照《2019年省政府特殊津貼申報指標分配表》規定,湖南師范大學可推薦2名專業技術人才進行申報,我校可經由師大推薦1名專業技術人才進行申報。
三、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條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應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創新創業精神強,為我省經濟社會建設事業努力工作。
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近5年來取得的專業技術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得到本地區、本系統同行專家的認可,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學術造詣深,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或者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同行專家公認,達到省內外領先水平。獲得省自然科學二等獎及以上省部級科技獎勵的主要成員可優先推薦。
(二)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或者解決了關鍵性技術難題;或者長期工作在工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在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績突出,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獲得省技術發明二等獎、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省部級科技獎勵的主要成員可優先推薦。長期扎根西部地區,為湘西地區扶貧攻堅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技人才,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三)長期工作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醫術高超,治療疑難、危重病癥成績突出;或者在較大范圍多次有效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
(四)在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的科學理論依據,具有特殊貢獻。
(五)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成績卓著,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作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學術帶頭人。
(六)在宣傳文化領域,對經濟社會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學科建設、宣傳文化領域改革創新和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突出貢獻,是本領域的帶頭人。
(七)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教練執訓工作第一線,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省內外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事的學科教學和教練執訓領域中,能力和水平處于省內外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范作用,并為同行所公認。
(八)在其他行業、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民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湖南省121創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等在申報時優先推薦。
四、選拔推薦程序和要求
1.個人申請。
教職工個人向學校提交申請。為保證推薦人選質量,申報人選一般需獲得市州科技進步一等獎及其他同等級別或以上級別獎項。
個人提交申請材料要求如下:
(1)填報《專家情況登記表》2份(見附件1),要求按附表說明打印,并膠裝成冊。。
(2)填寫《2019年推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1份(見附件2,用Excel格式),其中“專業水平情況”要求涵蓋近5年來主要業績貢獻、在專業領域的創新點、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情況,文字簡練,各欄目字數不超過150字。
(3)反映申請人政治思想、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的綜合材料1份。
(4)申請人各種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申報對象高級職稱證書、獲獎成果證書、主持項目合同、專利證書、榮譽證書、利稅證明等)的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并提供代表專著和代表論文2篇(部)。
(5)申請人上述材料均需用A4紙張打印,其中附件1、附件2須提交電子文檔。
(6)申報材料請于3月29日前提交至校辦公室205室,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2. 學校組建評委會進行初評。
為確保選拔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學校將組織同行專家組建評委會對推薦人選進行初評,并根據評選結果和申報數,提出推薦人選名單。
3. 校長辦公會審定。
校長辦公會對評委會推薦人選進行審定后,在校內公示3天,無異議后,整理上報材料,于4月15日前完成提交,參加省里組織的統一評選。
附件:
1.專家情況登記表 |
2.2019年推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 |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