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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大附中2021年度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按照規定要求,學校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的申報基本條件和材料真偽負責,嚴把材料審核關,并負責采取綜合測評方式推薦參評人員。考核推薦委員會人數原則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線教師不少于70%。
二、推薦范圍
我校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的現有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凡符合《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附件2)中關于正高級教師基本標準條件的教師,均可申報參評,由學校、主管單位、省教育廳進行考核推薦。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已達退休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5日)但按規定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的人員,不包括其他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
三、名額分配
根據《通知》要求,各有關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推薦指標總數為4個,同一學校(單位)推薦到省里的參評人選不超過1人。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結合學科分布,學校研究決定,今年除已評聘過正高級職稱的學科外,其他學科符合正高級教師評審條件者可申報參評。
四、申報條件
詳見附件3。
五、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任職條件的人員自主申報,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供相關材料(詳見《通知》附件4),并作出真實性承諾。
2.學校推薦。
(1)學校按照規定要求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核初審,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參照有關規定,采取多種方式綜合測評,推薦參評人員。
(2)校長辦公會議審定考核推薦委員會提交的推薦結果,并按規定對擬推薦參評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資歷、工作經歷、獎項、業績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薦參評對象的教學過程、教學方式、教學手段、教學藝術及教學效果,客觀反映推薦參評人員的教學理論素養和實際教學能力,推薦參評對象須提交一個完整的教學案例(詳見《通知》附件4要求)供學校上報。
3.省教育廳職改辦考核推薦。組織同行專家對照評價標準條件,通過實地考核、審閱材料等形式,對參評人員進行綜合考評,確定擬推薦人選并公示。
六、工作日程
1.9月22日,校長辦公會審定工作方案后,向全校教職工發布通知。
2.9月24日上午12時前,申報參評人員提交申請材料如下:
(1)書面申請(請參考參評條件進行陳述);
(2)填寫完成的《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參評人員情況公示表》(詳見《通知》附件4 -表6)電子及紙質材料;
(3)參評材料(詳見《通知》附件4要求)。
書面申請提交地點:執中樓209室;電子申請提交郵箱:1401740096@qq.com
3.9月24日(周五)下午,參評人員述職及民主測評會議。
4.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時間待定),考核推薦委員會對參評材料進行審核,召開考核推薦委員會會議,推薦擬參評對象。
5.9月29日,校長辦公會審定推薦參評對象。
6.9月30日,校內公示推薦參評對象信息(公示期:9月30日-10月12日下午5:00,監督電話:0731-88645399)。
7.10月13-14日,校辦公室統一至上級部門辦理繼續教育證明,協助推薦參評人員按要求完善報送材料。
8.10月15日,學校向省教廳職改辦報送參評人員材料。
校辦公室負責報送推薦對象的參評材料及各類信息資料。
七、工作要求
1.申報參評人員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不得有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即使評審通過,無論何時,上級部門將追溯追責并撤消相應職稱與權益。
2.各相關部門和人員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標準條件,規范操作,公開透明,監督有力,真正將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區域同行公認、在教育教學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推薦出來。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44號) |
2. 湖南省教育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有關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職改辦字〔2021〕7號) |
3.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職改辦字〔2019〕8號) |
湖南師大附中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