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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2年度長沙市優秀教師和先進集體推薦工作的通知
一、推薦項目及名額
按照《通知》要求,學校研究決定申報推薦參與下列獎項的評選:
1.九芝班主任獎,1名。
2.國開教育獎,1名。
3.一鴻教學獎,1名。
4.中柱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獎,1名。
5.友誼科研獎,名額不限。
6.英才導師獎,名額不限。
二、推薦條件及要求
1.上述申報推薦獎項的參評條件詳見長教通〔2022〕50號文件規定(附件1),請大家認真對照參評條件,按照要求據實申報。
2.除“友誼科研獎”、“英才導師獎”外,曾獲過其他長沙市優秀教師序列獎項之一未滿10年的人員,不得再申報其他任何獎項(具體項目參考長教通〔2022〕50號文件所列獎項)。
三、推薦程序及安排
1.推薦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原則進行推選,請全體教職工認真閱讀《通知》內容,符合條件的個人或集體可向學校提交自薦或推薦材料。材料提交要求:
7月15日(周五)下午5點前,將填寫完成的相關獎項“申報表”(見附件2)電子版及相關佐證材料電子檔發送至以下郵箱:1401740096@qq.com,逾期不候。
2.7月18日,召開校長辦公會確定推薦名單。
3.7月18-20日,推薦參評結果公示。
4.7月20日,校辦公室報送推薦材料。
附件:
1.長沙市教育局 長沙市教育基金會《關于做好2022年度優秀教師和先進集體推薦工作的通知》(長教通〔2022〕50號) |
2.附件表格 |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