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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參加2024年度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名師、骨干教師)選樹工作的通知
根據長教黨〔2024〕8號《關于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專家)選樹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名師、骨干老師)選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 20234年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名師、骨干教師)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樹范圍
1.學校在職在崗教師。
2.學校黨政正職不得參加教育名師、骨干教師選樹。黨政副職近五個學年度(2019年下學期—2024年上學期)未在一線兼任所申報學科課程的,不得參加選樹。
二、選樹名額
此次選樹為差額評選,全市共遴選50名教育名師和 50名骨干教師。我校可向市教育局推薦教育名師、骨干教師各1人。
三、申報條件
申報教育名師和骨干教師均須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專任教師近五個學年度(2019年下學期—2024年上學期)所申報學科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 180 節/學年;擔任學校的黨政副職,近五個學年度(2019年下學期—2024年上學期)兼任所申報學科的課程每周須達 2節以上。
(一)教育名師的申報條件
1.教育情懷深厚,師德高尚,嚴于律已,師生家長公認,在本區域內享有較高聲望。
2.一線教學工作經驗豐富,教育理念先進,育人能力強,參加家校社共育活動效果明顯。
3.教學水平高超,指導青年教師或學生參加各類競賽成果豐碩,學生和教師評議優秀率高。
4.主持教學團隊、教學資源庫、精品課程建設成績突出,教研能力強。
(二)骨干教師的申報條件
1.愛崗敬業,師德高尚,在教師隊伍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深受學生愛戴,師生反響評價好。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有較強的自我發展愿望。
3.有教學專長,形成獨特的教學風格,教育教學質量高,在市內該學科的教學中有一定影響力。
4.教研能力較強,教研成果較多。
四、選樹程序
1.申報。8月16日前,個人或相關職能部門向學校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進行申報或民主推薦。申報所需提交材料見附件。
2.學校審定。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向市教育局申報。
3.初選。市教育局組織初選,按照推薦指標數確定推薦人選。
4.專家遴選。市教育局成立專家組,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根據選樹名額分配,等額提出擬入圍人選名單。
5.實地考察。市教育局組織考察組深入學校進一步了解情況,重點對師德表現、廉潔情況、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
6.審核審定。市教育局黨委會議審核確定擬選樹對象,報市委人才辦審定。
6.公示。市教育局對擬選樹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授予長沙市教育名師、骨干教師榮譽稱號,頒發證書。
7.資金撥付。由市教育局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個人賬戶。
五、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
(二)選樹工作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推薦,工作中發現推薦人選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選樹,且不得遞補申報。
(三)有弄虛作假或賄賂參與相關工作的專家或工作人員等違紀違規行為的申報人員,立即終止其參評資格;已獲選樹的,取消其取得的相應資格。違紀違規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申報人所在學校和接受申報的教育行政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嚴格把關,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蓋章,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
(五)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須按照《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名師、骨干教師)遴選材料報送種類及要求》(附件2)匯總裝訂成冊,不得有錯漏。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將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于8月23日前報至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附件:
1.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名師、骨干教師)申報表 |
2.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教育名師、骨干教師)遴選材料報送種類及要求 |
3.推薦花名冊 |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