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學籍檔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說明利用目的、用途——→辦理查檔登記手續——→根據需要提供相應材料——→閱檔——→摘錄、復制、出具證明——→利用結果登記——→復核蓋章
查閱干部檔案——→人事勞資科工作人員(黨員)——→人事勞資科主管領導審核同意——→辦理查檔登記手續——→查閱—→需復印、借閱須向學校主管人事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進行。
需借閱要經學校主管人事領導批準由人事勞資科工作人員借出利用,限期歸還。
查閱會計檔案——→本校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查檔登記手續——→檔案室查閱—→摘錄、復制—→利用結果登記
非本校財務人員—→經校財務主管領導批準—→辦理查檔登記手續—→檔案人員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陪同查閱—→復印資料須經主管領導批準由財務工作人員進行相關資料的復印—→利用結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