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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中小學教學工作常規(2023年版)
一、課程規劃與實施
第一條 規劃學校課程。依據國家課程方案以及《湖南省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2022年版)》《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20年版)》,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校課程實施方案,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課程體系。
第二條 規范課程實施。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不隨意增減課程科目,不隨意增減課時、調整進度,杜絕提前結課備考,不隨意改變難度,不超標教學。
第三條 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分別不少于10小時、9小時、8小時。小學、初中上課時間一般不早于8:30和8:00,學校不得強制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學活動。課間不得限制學生出教室活動,不得占用學生午休時間進行統一的教學活動。初中課后服務結束時間不晚于20:30。寄宿生晚自習結束時間原則上小學不晚于20:0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30;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晚自習以學生自主學習、完成作業為主,可以開展個別輔導、自學指導、學業答疑等。嚴禁利用晚自習集體授課、變相補課。
二、教學計劃與準備
第四條 科學制定教學計劃。每學期初,學校組織教研組、備課組和教師科學制定學期教學計劃(含輔導計劃)。教學工作計劃一般應包括:對教材、學情的分析、教學進度的設置、考查考試、實踐教學等活動的安排,以及課題研究計劃等。學期中,對教育教學計劃執行情況進行階段性反思,及時調整和完善。
第五條 精準把握課標教材。認真學習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深刻理解課程育人價值,明確課程性質和目標,領會課程標準倡導的基本理念。熟悉本學科教材的編寫意圖、特點和各年級間教材的銜接關系,從整體上把握本學科課程目標、課程內容、學業質量和課程實施。
第六條 有效開展教研活動。學校要建立健全研討機制,形成嚴謹務實的教研氛圍。充分發揮教研組的作用,從教學的實際問題出發,提高教研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倡導開展多種形式的集體備課,增強跨學科融合的意識。確定主題和主備人,注重以老帶新,發揮集體智慧,按照課程標準和學校學情研討制定學期教學目標和單元整體教學目標,編排教學進度,安排好考查考試、實踐教學等活動。個人備課要在學期、單元整體教學目標的基礎上創設多種教學情境,凸顯個性化教學風格。按照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要求,從校情、學情實際出發,避免盲目追求教學進度或內容過深、過偏。
第七條 精心做好教學設計。鼓勵運用大數據做好學情分析,聚焦學生素養發展,確定單元目標、重難點,進行分課時教學設計,教師不得無教案上課。教案的形式可靈活多樣,但不得以課件代替教案或直接使用他人教案集,嚴禁使用抄襲或從網上原文下載的教案,電子教案必須進行二次備課或插頁備課。入職6年內(含6年)的新教師應撰寫詳細教案。
第八條 建立教案檢查制度。學校要建立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教案檢查制度,全員檢查一學期不少于2次,檢查內容包括教學計劃、教學設計和培優輔基資料等。
三、教學規范與要求
第九條 嚴格按照課表上課。教師必須按課表上課,不得擅自停課、調課或請人代課。排課、調課權在教導(教務)處。調課要有依據、有備案,并提前通知相關師生。
第十條 不斷優化教學方式。積極探索創新課堂教學模式,探索基于情境、問題導向的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體驗式等教學方式,鼓勵開展研究型、項目化、合作式學習,避免“滿堂灌”式教學,培養學生跨學科學習、思考、創造的能力和多跨度的綜合視野。各學段針對部分學科存在的分化現象,要充分尊重學生差異,注重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指導,確保學生校內學好學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質量標準。
第十一條 推進信息技術與課堂教學深度融合。注重發揮現代教育技術在自主學習、個性化學習等方面的優勢,培養學生高階思維能力和數字素養。充分運用各類優質網絡資源豐富教學內容,用好中小學國家智慧教育云平臺等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平板電腦等學習終端的教學優勢,科學、健康和有效使用平板電腦等終端,原則上使用時間不超過本節課教學總時長的30%。
第十二條 規范體藝和心理課教學。開齊開足開好體育、藝術、勞動、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實施“體藝2+1”普及行動,強化“教會、勤練、常賽”,讓學生掌握2至3項運動技能。遇到惡劣、不適合在室外授課的天氣,要上好室內體育與健康課。引導學生在校期間積極參加藝術活動,培養1至2項藝術愛好。全面落實“每兩周一課時心理健康活動課、每月一課時心理健康班會課、每學年兩次心理健康主題活動”的要求,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每學年開展1次體質健康監測,每季度開展1次視力監測,每學期研究1次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制定體質健康提升方案,提高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優良率,降低近視率。
第十三條 高度重視實驗教學。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標準規定實驗,確保課程標準要求的學生基礎性實驗開出率達100%;加強特色實驗、創新實驗開發,不斷將科技前沿知識和最新技術成果融入實驗教學,每個學生每學期至少參加1-2個主題的拓展性實驗活動(課程標準要求的基本實驗外的實踐活動)。加強實驗教學過程管理,豐富實驗教學資源、保證實驗教學課時,規范實驗教學程序,確保實驗安全。
第十四條 規范課堂行為。教師應做好課前準備,提前候課;課前清點學生人數,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反饋。上課期間不擅離教室,不接打電話,不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情。服飾得體,儀態端莊,精神飽滿,不帶負面情緒。講普通話、寫規范字。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辱罵學生、嚴禁給學生取侮辱性外號,合理處置課堂違規違紀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作業布置與批改
第十五條 控制作業總量。建立學校、年級、班級作業統籌協調監管機制,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要堅持“少而精”的原則,在精選作業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作業時量。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總時長不超過90分鐘;高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總時長一般不超過120分鐘。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讓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要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
第十六條 提高作業設計質量。根據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學生學習實際,精心設計和布置作業。發揮作業診斷、鞏固、學情分析等功能,將作業設計納入教研體系,嚴格落實“雙減”要求,增強課堂教學中作業輔助功能。鼓勵布置分層、彈性、個性化書面作業及實踐活動類作業,探索跨學科實踐作業,積極開發校本作業,嚴禁布置機械重復或懲罰性作業。教師布置作業要做到精選、試做、全批、全改、精講評;不布置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
第十七條 及時批改作業。教師批改作業應符合學科教學常規要求,及時準確,方式靈活多樣;批改時不隨意寫“閱”或“查”,采用等級制或分數制,有啟發性、激勵性批語和批改時間。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探索“智慧作業批閱”,提升作業批改反饋時效,有利于教師對學生錯題進行二次批閱。教師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作業或學生自批自改作業。
第十八條 強化作業管理。學校應建立符合學科特點的作業檢查制度和作業總量控制制度,定期檢查和統計各年級作業的總量及批改登記情況,分析作業的質量。要將作業布置、批改與設計納入日常教研。學校要定期檢查教師作業的批改情況,每期不少于2次。每次檢查做到有記載、有等級、有評價、有通報。
五、教學評價與應用
第十九條 規范運用日常評價。關注學習過程,豐富評價形式,倡導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采用觀察記錄、成長手冊、作品展示等形式,對學生的學習進行生成評價,及時了解學生學習情況,發揮評價的診斷、調節、激勵等功能。
第二十條 嚴格規范考試評價。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還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義務教育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周考等其他各類考試或檢測,初中畢業年級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可在總復習階段組織1至2次模擬考試。義務教育階段,除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外,不得組織或參與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命題。注重對學科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的考查,全面診斷教與學的情況,做到教學考有機銜接,發揮考試評價導向作用。
第二十一條 嚴控成績發布。義務教育階段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第二十二條 探索增值評價。不簡單以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終結性評價,探索研制以核心素養導向的學生發展量表,科學、直觀地呈現學習狀況,對學生進行階段性、延時性、成長性評價。通過評價,讓學生認識自身學習情況的差異性和增長點,幫助學生進行自我管理、自我調控、自我矯正、自我提升。每學年專題研究1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結果及應用和改進。
第二十三條 常態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利用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開展寫實記錄,自動生成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及時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
六、教學反思與研究
第二十四條 落實聽課評課制度。建立健全聽課評課制度,同學科聽課節數每學期不少于15節,并做好聽課記錄和評議要點。聽評課記錄要反映教學過程,分析評價結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流,并結合集體備課或教研活動開展研討,促進提升。每學期校長常態聽評課30節以上,教學副校長常態聽課40節以上,其他校級領導常態聽課20節以上。
第二十五條 認真開展教學反思。學校應定期進行課堂教學調研指導,做好調研后的反饋、交流和跟蹤改進工作。教師應加強教學反思,教案要體現教學隨筆或教學反思后記。定期對課程資源開發、教案設計、教學組織、作業設計、考試評價、學生學習與生活指導等進行反思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明確方向,在不斷實踐與反思中,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形成自身教學風格和特色。有條件的學校要積極探索基于AI課堂的教學實證研究。
第二十六條 積極開展教學研修。采用集中培訓和個人研修相結合方式,落實常態化教學研修制度,教師原則上每周應參加1次集體備課活動,每兩周應參加1次校級及以上教研活動。教師要主動鉆研教學業務,定期學習教參資料、專業雜志,了解國內外教科研、教改動態。每學期要確定教學研究課,開展公開教學研討活動。教研組要結合教育教學熱點、難點問題,設計符合校情的系列化研討主題,扎實開展校本教研活動。每學年學校至少要組織一次教學開放活動,區域中心校組織一次較大規模的片區教學研討活動。學校要積極申報各級各類教科研課題或項目,定期開展基于項目或課題的教學研討、成果提煉、交流展示等活動。
第二十七條 提升命題水平。加強對教師命制試題和分析試題的指導,依據學科核心素養和課程標準設計評價項目或命制試題,提升教師命題、審題、分析試題的能力。
七、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常規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各區縣(市)和學校可根據本常規和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市教育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教學常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