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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評選“長沙市優秀教師”、 “長沙市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評選“長沙市優秀教師”“長沙市優秀教育工作者”和“長沙市優秀校長”的通知》(長教通〔2020〕20號),現將我校推薦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推薦名額
“長沙市優秀教師”1人
“長沙市優秀教育工作者”1人
二、 評選條件
詳見《關于評選“長沙市優秀教師”“長沙市優秀教育工作者”和“長沙市優秀校長”的通知》(附件1)
三、 評選程序及相關安排
1. 申報與推薦
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由個人申報或部門進行推薦。
申報時間:6月28日中午12點前
申報材料:參見長教通〔2020〕20號文件要求
申報地點:校辦公室二(執中樓205室)。
2. 確定推薦人選
7月3日,學校召開校長辦公會審議推薦人選。
3. 公示
7月3-9日,校內公示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4. 申報材料整理與報送
7月10日,校辦公室協助推薦對象整理報送材料。
7月13日,校辦公室向長沙市教育局報送參評材料。
附件1:《關于評選“長沙市優秀教師”“長沙市優秀教育工作者”和“長沙市優秀校長”的通知》(長教通〔2020〕20號) |
附件2:長教通〔2020〕20號文件附件 |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