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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科研優秀獎”評選活動的通知
根據《湖南師大附中工作質量獎勵辦法》(2018年修訂稿)和《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青年教師關愛工程實施方案(試行)》相關規定,決定對2023-2024學年度教育科研先進個人(研究型教師獎)進行評比與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比條件及名額
1.面向全校教職工,評選10人,納入教師節工作質量獎獎勵范疇。
2.符合條件(1)及(2)(3)(4)(5)中任意一項或多項條件者均可參評。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講重師德師風,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進,教育教學水平高,教科研工作實績顯著。
(2)科研意識強,具有組織指導、開展學科教研活動的能力。本學年在市級(含)以上范圍內開展過教育教學先進經驗交流或講座,或擔任過市級以上學科教學競賽(含班會課競賽)的評委并進行過點評活動。
(3)能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撰寫論文,編著著作、教材。本學年度撰寫的論文公開發表,或主編(著)的著作、教材公開出版。
(4)能夠在教學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積極進行教改項目或課題研究。本學年度參加省級(含)以上教學競賽獲得二等獎以上獎勵或榮譽,承擔省級以上課題研究任務(主持或參與)并在研究活動中作出較大貢獻。
(5)擔任市級以上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或名師。本學年度組織或參與了3次以上的學術活動,作了1次以上主題分享交流(含提交論文、案例等),為培養研究型教師作出了較大貢獻。
二、評選辦法
1.發動。請各部門、各學科教研組宣傳發動,組織教職工尤其是青年教師踴躍參賽,全面展現我校教師的精神風貌與青春風采。
2.申報。①參評者對標“評選條件”,填報相應申報表格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②申報表和佐證材料須于9月2日前送交科研與教師發展處。
3.評比。由學術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綜合評比并形成推薦名單。
4.審定。由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三、獎勵辦法
2024年教師節進行表彰,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2024年8月22日
附:《湖南師大附中“科研優秀獎”評選申報表》(請復制后填報)。
姓名 | 學歷/學位 | 任教學科/崗位 | |||
籍貫 | 部門/教研組 | 專業技術職稱 | |||
教育教學成績 (條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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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研活動 (條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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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論文論著 (條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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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情況 (條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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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學術活動 (條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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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教研組意見 |
負責人簽字: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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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委員會評審意見 |
負責人簽字: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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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公會審定意見 |
蓋章: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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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說明 |
1.請對標條件(2)至條件(5)如實填寫,沒有的不填,有多項逐條填。 2.所填報成果都需提供必備的、有證明力的佐證材料,與本表裝訂成冊。 3.除“意見”部分外,均由申報人本人填寫、打印,然后裝訂送交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