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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大附中2024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 和副高級、中級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工作方案
一、推薦范圍及申報條件
(一)我校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的現有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不包括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附件2)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自今年起,晉升職稱一律須提供下一層級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
二、指標分配
根據現有崗位職數情況,經學校黨委會審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核準我校正高級教師職稱推薦指標數為2個,學科不限;副高級教師推薦指標數為19個,學科崗位分別為:語文3個、數學3個、英語2個、物理2個、化學2個、生物2個、政治1個、歷史2個、信息技術1個、體育或藝術1個;中級教師推薦指標數為5個,學科不限(實行人事代理制教師不在指標數限制范圍,由學校統一進行資格審核與考評推薦)。
三、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中小學正高級、副高級和中級教師任職條件的人員自主申報,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供相關材料(詳見附件3、4),并作出真實性承諾。
2.學校推薦。
(1)學校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課程與教學處、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科研與教師發展處等相關部門負責,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意見等多種方式對申報人員的基本條件、職業操守、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進行綜合考察。
(2)組建教學測評委員會,負責制定教學測評工作方案,對申報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的教學工作進行量化測評。測評內容為:①系統承擔課程講授情況;②教學工作量;③教學效果;④教學改革成果;⑤指導學生實習、社會調查;⑥教書育人成效等。
(3)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員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并參照各類人員申報評價標準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測評,向學校推薦擬參評對象。考核推薦委員會人數原則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線教師不少于70%。
按照學校本年度職稱評審職數,原則上副高級教師職稱差額確定推薦上報對象,正高級、中級教師職稱等額確定推薦上報對象。
(4)學校黨委會議審定考核推薦委員會提交的推薦結果,并按規定對擬推薦參評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資歷、成果、論文、服務基層、工作業績、是否破格申報、違紀違規情況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3.省級評審。省教育廳對申報人進行材料復核,經公示無異議的列入專家評審環節。通過審閱材料(含實地考核資料)、觀看教學案例和面試答辯的方式進行集中評審,綜合平衡、擇優確定評審擬通過對象。
四、日程安排
1.10月21日前,審定學校推薦工作方案,向教職工發布,動員申報。
2.10月23日下午5時前,申報參評人員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1)農村薄弱學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2)《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參評人員情況公示表》(詳見附件5-表6);
3.10月24日-25日,學校組織審議考核測評辦法,通知申報人員按要求提交相關補充材料。
4.10月28日,申報人員提交所有參評材料(詳見附件3、4材料清單)。
申請材料提交地點: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資料室(執中樓211室)。
5.10月29-31日,組建教學測評委員會,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人員開展教學測評與綜合考察。
6.11月1日(周五)下午,召開申報人員述職暨民主測評會(參評正高級教師職稱人員進行口頭述職,其他人員書面述職。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7.11月4-8日,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開展綜合評審,形成推薦意見。
8.11月11日,校黨委會審定形成推薦結果。
9.11月12日,校內公示推薦參評人員信息(公示期:11月12日-11月18日下午5:00)。
10.11月12-18日,推薦參評人員線上填報申報材料,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線上審核申報材料,指導、協助參評人員整理報送材料。推薦參評正高級職稱人員須提交一個完整的教學案例供學校上報(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2024年度全省高級職稱實行網上申報審核與線下評審相結合。資格審查材料(即“申報材料”)網上提交,須按要求實名簽字、加蓋公章后掃描上傳;業績評審材料(即“評審材料”)線下提交,無須網上申報。紙質材料報送流程與往年一致(資格審查材料與業績紙質材料一并提交)。
網上申報途徑具體如下:申報人點擊進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務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網廳,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眾號或電子社保卡掃碼登錄,選擇“首頁-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審-職稱申報”;或登錄“智慧人社”APP,選擇“人才人事-職稱申報”,按照《職稱網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個人)》(附件6)進行申報。涉密材料信息嚴禁網上填寫提交。
11.11月19日,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參評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申報參評人員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不得有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即使評審通過,無論何時,上級部門將追溯追責并撤消相應職稱與權益。
2.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標準條件,規范操作,將師德評價貫穿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全過程。
3.各相關職能部門和經辦人員要加強資格審查與材料審核,尤其是對于申報人提供的論文及著作等材料要按照上級要求嚴把材料初審關。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學(含基層)正高級職稱和省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27號) |
2.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職改辦字〔2019〕8號) |
3.申報材料要求 |
4.評審材料要求 |
5.相關表格 |
6.職稱網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個人) |
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