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湘教督辦〔2019〕45 號
關于做好 2018-2019 學年度省示范性
普通高中網絡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
根據《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網絡督導評估工作規程(湘政
教督〔2014〕5 號),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定于 7 月對省示
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開展 2018-2019 學年度網絡綜合督導評估。
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寫總結匯報材料
認真總結本學年的辦學情況,撰寫總結匯報材料。總結匯報
材料內容為:上學年度專家指出的主要問題整改情況;本學年度
學校工作亮點和取得的新成績、新進展;目前學校辦學存在的問
題、不足和主要原因分析。材料字數在 3000 字左右。
二、做好學校自評工作
(一)完成對本學年辦學情況的自我評價,撰寫《自評報告書》。
對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導評估細則》37 項指標,逐項進
行自評記分,形成“2018 年-2019 學年 ××學校網絡綜合督導評
估自評報告書”。
(二) 按照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導評估系統”《學校操作手
冊》第 5 點 “評審插件”的操作要求,登錄平臺的“學校自評”插件,
進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網絡督導評估綜合評估系統”,在系
統相應欄目逐項填寫好自評得分,上傳得分佐證材料鏈接到三級
欄目并按系統要求保存。
三、撰寫典型材料
認真回顧網評歷程,總結網評對學校工作的推動作用,從網
評實施以來取得積極變化的各項工作中,選取 1-2 項(不少于一
項,最多兩項)進步最明顯、影響最大的工作,用有說服力的數
據和生動的事例,從創新工作思路、具體做法、取得的實效、產
生的影響等方面進行總結,形成每項工作 500 字左右的典型材料。
四、有關要求
(一)請將總結匯報材料、自評報告書、工作典型材料統一上
傳到平臺的“辦學方向-自我評價-發展自評報告”三級欄目中。
(二)請務必于 7 月 10 日前完成上述各項工作,7 月 11
日“學校自評”插件關閉,不再接受學校上報系統材料,且不得修
改已上報材料。
(三)7 月 12 日-7 月 31 日為網上綜合評估時間,請安排專
人負責,每天定時登錄學校督導空間,查看專家留言,積極配合
專家做好綜合評估工作。
湖南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9 年 6 月 17 日
抄送:有關市州、縣市區教育局、教育督導部門